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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并实施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编制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各区县详细规划,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高陵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争取我市列入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先行试点地区(市城乡统筹办负责)。
  着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新机制;在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成果的同时,以化解基层政法和乡镇政权建设债务为切入点,探索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县乡联网制度,提升乡财管理水平;在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力争在农村    公益事业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市农村综合改革办负责)。
  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着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市编办负责)。
  继续做好和扩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的相关工作,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七)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
  力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力争今年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到全市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实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成长工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在资金投入、技术改造、生产要素供应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完善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工信委负责)。
  加强企业融资,推进我市中小企业评级授信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市及区县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市金融办、市工信委负责)。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市工信委、市统计局负责)。
  实施“双千人才”创新创业引导行动,促进人才资源为企业服务(市科技局、市工信委负责)。
  (八)深化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
  统筹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各项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统一规划建设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全力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不断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市教育局负责)。
  深入和完善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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