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
以国有产权为纽带,以做精做强优势产业和项目为目标,抓好产业整合与资产重组工作。完成陕鼓动力重组上市工作,加快西化“双三○”搬迁改造、西安纺织集团搬迁改造及西安热电与国电集团资产重组等产业整合项目;指导和推进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改制后产业存续的股份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市国资委牵头,承担改革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和公司实施)。
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监督管理体制和制度;扎实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安置暨依法破产工作,加强关闭破产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使用;做好唐华集团等政策性破产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工作(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及相关区县负责)。
统筹推进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市建委牵头负责)。
(三)全面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信贷规模,支持我市经济发展。出台《西安市金融业发展中期规划》;继续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推广工作,争取到2010年底,小额贷款公司覆盖全市各区县;推进西安金融商务区建设,推动实施《西安市支持西安金融商务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我市落户;积极探索市属农村信用社资产重组工作,加快村镇银行设立步伐;建立健全市及区县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市金融办负责)。
做好上市企业储备工作,力争5户企业上市(市金融办牵头,市国资委、市工信委负责)。
(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调整、规范垂直管理部门机构设置,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区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区县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规范区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市编办负责)。
加快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市、区联动的行政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五)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等财政支出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范围;继续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优化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务信息基础管理工作,研究建立债务预警机制,加快财政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市财政局负责)。
(六)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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