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8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根据陕西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陕减电〔2010〕1号)精神,现就开展2010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市地处秦岭北麓、渭河之滨,属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灾害种类多、影响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灾害形势愈加严峻,防灾减灾任务更为艰巨。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各类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工作。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扎实开展。通过强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完善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达到减少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根本目的。
二、广泛开展各项防灾减灾宣传培训教育活动
国家减灾委员会确定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为“减灾从社区做起”。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是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是防灾减灾的前沿阵地。减灾从社区做起,是以社区为平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有效整合各类基层减灾资源,落实各项减灾措施,增强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提倡减灾从身边做起,动员每个社区的每个家庭、每位成员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增强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举办座谈培训、观看科普影视作品、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各类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要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要注重做好针对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单位开展活动时,要广泛使用国家“防灾减灾日”图标,使用图标时应保持标志的完整、准确,不得随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