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和商贸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二是推动政府机关率先节能,大力倡导节约之风,多措并举,进一步降低机关人均能耗;三是加大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范围。在80户重点用能企业的基础上,从医疗卫生、教育、交通、商贸等领域,新增30家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监督监察,督促其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加大投入,鼓励其实施节能改造。
五、继续推进工程节能。突出项目节能带动作用,在年能耗在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年用电量在1000万度商贸企业、医疗机构、大专院校及大型居民小区中,组织、策划一批节能项目,落实市级节能专项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省资金补助支持,加快项目实施。继续推进“绿照工程”和“十城万盏”照明工程,推动市政路灯照明节能改造、曲江新区照明改造等项目建设,争取2010年全市节能灯推广量不低于120万只。大力推广变频节能电机、地源热泵等节能产品,加大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力度。
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要求,促进我市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二是开展推介活动。在全市推介10-15家资质良好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企业,打造3-5家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一定影响力;重点推广地源热泵、绿色照明、变频电机等5-10项节能关键新技术,形成一定的应用规模。三是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项目的支持力度,实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果。
七、鼓励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
循环经济促进法》,把握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思路,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二是启动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园区)征集和专家库建设,积极做好辅导、包装和申报工作。三是加快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西安市物资回收公司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四是在做好原有工业“三废”利用的基础上,着力做好电力脱硫石膏、城市建筑垃圾等可再生资源再利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
八、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积极研究低碳经济方面的国家政策、技术标准等,开展我市低碳经济摸底工作;以创建未来低碳国际大都市为目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能效、能源结构优化,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努力增加森林碳汇,促进我市低碳经济进一步发展,推动低碳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