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建〔2010〕98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规划局、房(地)产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
今年是“五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普法检查验收年。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厅制定了《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全面检验“五五”普法成果,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湖南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省“五五”普法《规划》)、《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建设厅“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检查验收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