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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0年郑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三)落实积极就业扶持政策。招聘周期间,要通过发放政策问答手册、摆放宣传板、解答政策问题等方式,宣传积极的就业政策。各级各部门可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面向招聘企业,现场提供税收减免、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服务。对于现场办理手续有困难的,可在活动结束后继续落实好相关政策。
  (四)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要设立专门维权服务台。对参加招聘周活动的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同时,对劳动争议等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对困难职工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优先就业帮扶。
  (五)开展招聘活动效果检查工作。招聘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可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抽查或采取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求职者的就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
  九、招聘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六县(市)和上街区要成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共同做好招聘周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招聘活动现场要确保安全第一。要指定专人负责,以预防为主,落实安全责任。活动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四)做好情况上报、成果统计和总结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会、工商联,于5月17日前将负责招聘活动的有关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电话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分别报市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认真填写《民营企业招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于5月17日以前报市工商联。活动周期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会、工商联每天17:00前将当日招聘活动情况和典型事例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分别上报市业务主管部门;5月28日17:30前,市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将活动周统计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各县(市)区于5月28日17时前将《郑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及招聘周情况总结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联系人:牛立勇、姚志峰,传真:67180875,电子信箱:jiuyechu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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