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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2010年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意见

  一是要完善决策制度。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则和程序,防止决策的随意性、主观性。不断完善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采取听证、公示、群众旁听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要切实落实重要事项研究“处(科)务会议纪要”制度。二是要主动接受监督。凡是列入我厅2010年两项重点公开的事项,尤其是“特惠制”项目,从立项到论证、指标分配、资金数额分配的各个环节,要按集体决策、专家论证、群众参与、全程公开的要求执行。重要工作环节,要主动邀请纪检、监察和行政权力监管部门参与,主动接受监督,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送驻厅监察室与政策法规处。及时准确地反映工作动态和事项办理结果,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三是要畅通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电子政务、监察、信息简报、工作报告等信息平台,推动政务公开网络管理标准化建设。
  四、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按上级要求,厅成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岭同志为组长,其他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驻厅监察室、市场信息处有关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督导工作。厅属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和本《意见》的具体措施,结合推进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增强可操作性和执行力。要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工作事项、环节和责任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意识。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落到实处,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1.省委、省政府关于批转省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河北省2010年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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