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穗国税发[2010]140号 2010年4月30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1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国税部门征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申请的,仍使用《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表》(见附件23)。需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报备资料改为:(1)《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表》;(2)修订后的《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见附件24)。在办理具体减免优惠项目申请时,统一按修订后的《广州市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报送资料要求(国税)》(见附件21)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
二、我市地税部门征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办理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申请时,统一按修订后的《广州市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报送资料要求(地税)》(见附件22)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
三、各单位应及时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分别向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反映。
附件: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略)
2.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国税)(略)
3.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地税)(略)
4.农、林、牧、渔业项目说明及核算情况表(略)
5.农产品初加工项目说明及核算情况表(略)
6.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略)
7.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情况及核算情况表(略)
8.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及核算情况表(略)
9.软件生产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获利年度及核算情况表(略)
10.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略)
11.证券投资基金免税收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略)
12.CDM项目减免情况表(略)
13.动漫企业获利年度及减免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