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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拆迁百日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拆迁百日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发〔2010〕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按照市委常委会关于“市领导重点工作包保分工”,现将《 拆迁百日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七日

  拆迁百日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全市新一轮城市大开发、大建设总体方案的顺利实施,加大全市棚户区改造和廉 租房建设等涉及全市民生、公益事业重点工程项目的推进力度,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更好更快发展,市政府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依法 开展“拆迁百日攻坚战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做到政策意义宣传到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群众特殊困难问题解决到位。二是坚持依法拆迁的原则。严格执行拆迁方面法律法规,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一个政策、一个标准执行到底。三是坚持阳光操作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四是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在全市形成共同关心拆迁、理解拆迁、参与拆迁、支持拆迁的良好氛围。五是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对重点拆迁项目的要件、审批、动员等工作,可实行同步运作的方式进行。
  二、主要任务
  打好拆迁“三大战役”。一是打好重点工程会战。保证我市城市各出口环境和重点区域工程整治项目按期完成。二是打好棚户区改造工程会战。现有拆迁项目,做到拆迁到位,完结到位,保证“五一”之前开工建设一批,加快推进新改造工程项目拆迁工作,争取在六月份开工建设一批。三是打好拆迁遗留地段集中处理会战。对影响被拆迁人回迁的拆迁地段,下发行政裁决,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等手段实施强制拆迁。
  三、时间步骤
  活动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至2010年6月20日。具体实施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3月10日至20日。在拆迁地段现场设置拆迁政策宣传咨询站, 安排专人对百姓进行现场宣传和政策解答;在电视台、电台、日报、晚报等各大新闻媒体开 辟专栏,对拆迁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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