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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九)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省卫生厅总负责)
  制订并实施清理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工作方案。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督促检查,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情况。
  责任部门:省卫生厅、省农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海洋渔业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
  (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省卫生厅总负责)
  建立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制订并实施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年度工作方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高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技术仲裁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的发布。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尽快建立覆盖省、市、县(市、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
  责任部门:省卫生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江苏检验检疫局、省海洋渔业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
  (十一)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总负责)
  指导和推动食品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守法规、讲诚信”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健全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在企业中全面推广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与失信惩罚、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海洋渔业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江苏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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