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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山西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对招聘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省成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共同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招聘周活动的组织、宣传、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指导各高校,组织引导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工商联要搞好民营企业用人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汇总分类后逐级上报。同时,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汇总招聘周期间本部门工作情况,统一报省招聘活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是搞好信息收集发布,拓宽招聘形式。各市在选择招聘企业时要明确提供空岗信息数量,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各类企业提供的空岗信息,要提前2天向社会公布。招聘周期间,各市除组织大型招聘活动外,还可采取网上、异地视频、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开展招聘活动。
  二是开展就业跟踪调查。招聘周期间,企业与求职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后,各市可采取发放就业状况跟踪调查表、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抽查、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求职者的就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上报调查结果。
  三是开展技能(创业)培训服务。招聘现场可设立职业技能(创业)培训服务台,为民营企业开展员工岗位提升培训、求职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咨询服务。职业培训机构可利用招聘活动平台,做好培训信息发布、与求职者签订技能培训协议等工作。
  四是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各市大型招聘活动现场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第一。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各项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招聘周期间参加招聘的企业和求职人员进出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七、主会场启动仪式
  5月19日上午10时,我省在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举行“2010年山西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启动仪式,各市也要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招聘活动。
  (一)主办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
  (二)承办单位: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会、工商联
  (三)主会场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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