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监管、确保实效
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政策性强,事关汽车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的实际利益,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本着服务企业、车主和社会的理念,严格按照规定核查。要加强对核查、执法和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防止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确保制度规范有效贯彻落实。各级道路运输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经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对组织不力、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由省运管局公告的承担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经验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核查项目不全、核查不规范、出具虚假报告单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给予取消其承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的资格。
(五)加强沟通、稳步推进
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查询网络,交通运输部将通过技术审查的车型在“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信息服务网”(网址:http://atestsc.mot.gov.cn/pub/index.html)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查询。
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与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沟通联系。对在核查中出现车辆未达到标准要求或未列入“过渡期车型表”或“达标车型表”,无法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情况,要及时耐心做好解释和处置工作,避免矛盾激化,确保大局稳定。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确定专人,每半年及时上报本辖区达标核查工作情况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核查存在问题汇总表》(见附件二),各市、州运管处(局)汇总辖区情况后,在每年6月5号和12月5号之前前报省运管局车辆技术科。
联系人: 肖诚芳 联系电话:0731--82582225
传 真:0731--82582225
附件一
湖南省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
车属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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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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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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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车型达标车型目录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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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车型过渡车型目录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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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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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项目
| 核查方法
| 公告参数及配置
| 实际参数及配置
| 符合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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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型号
| 车辆铭牌和行驶证上标称的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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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尺寸(长/宽/高)(mm)
| 按国家标准GB/T 12673的规定进行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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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型号
| 发动机铭牌上标称的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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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盘型号
| 底盘铭牌上标称的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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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客人数(含驾驶员)
| 实查客车座椅(卧铺)的总数量,含驾驶员和导游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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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规格
| 实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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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备质量(kg)
| 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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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质量(kg)
| 车辆铭牌上标称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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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型式
| 实查,如:4×2、4×4、6×2、6×4、8×4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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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箱栏板内尺寸(mm)或容积(l)
| 普通栏板车、厢式车、仓栅车、蓬式车、自卸车等实测尺寸,罐式车按罐体铭牌核查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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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座最大允许承载质量(kg)
| 半挂牵引车铭牌和合格证上标称的鞍座最大允许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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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拖挂车总质量(kg)
| 半挂车牵引车行驶证和车辆铭牌上标称的准牵引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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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
| 核查人: 核查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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