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策扶持、积极运作。按照晋政发〔2008〕23号文的规定,兼并重组煤矿企业享受国家及省有关运力保障、出口经营权、市场融资、信贷和资金支持、税收优惠以及资源价款的扶持政策,各级、各部门、各兼并重组企业要积极协调落实这些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及时解决煤矿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沟通了解,掌握情况,确保兼并重组整合顺利进行。
3、严格考核、严明纪律。紧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加大对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兼并重组工作必须规范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规运作,否则将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承担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任务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月要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本区域煤矿兼并重组进展情况,从6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领导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兼并重组工作的进度情况每季度进行考核通报,对未按规定完成煤矿关闭压减任务和兼并重组年度任务的县(市、区)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一票否决,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4、强化监管、确保安全。要严格按照晋政发〔2009〕10号文的要求,认真做好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复产复工验收标准和程序,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加大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建设煤矿的打击力度,加大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安全事故责任追查力度,确保生产建设安全。
5、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牵涉利益多,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兼并重组整合的有关精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推进兼并重组整合的良好氛围,要严格兼并重组工作的程序、标准,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时限,规范操作行为,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既要态度坚决,又要做过细的工作,既要统筹兼顾,又要加强监督,既要落实责任,又要化解矛盾,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确保兼并重组任务顺利实现。
附件:晋城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
晋城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
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茂设 市长
副组长:王树新 副市长
成 员:李亚力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任建宏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俊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