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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晋城市网民留言办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程序规范、运转协调、监管有力,实现高效、有序、便民,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网民留言是指公民通过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晋城在线(www.jconline.cn)的“社情民意”专栏、市长热线(12345)、市长信箱(mayor@jconline.cn)、凤城论坛(bbs.jconline.cn)等多种途径向市政府进行的情况反映。

  第三条 网民留言办理的宗旨是“为民、便民、利民”。目的是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晋城。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网民留言办理是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共同组成的联动工作系统。

  市政府办公厅是网民留言办理的领导机关,负责领导、协调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并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的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市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市信息中心)是网民留言办理的业务指导机关,负责网民留言办理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管工作。

  市长热线办公室是网民留言办理日常工作的承办部门,负责网民留言办理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是网民留言办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网民留言的办理及回复。

  第五条 市长热线办公室是市政府授权网民留言的承办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网民留言提出的咨询、投诉、举报、求助和各种意见建议,负责对各类问题的交办、转办、催办、督办和检查指导。
  (二)加强与网民留言办理各责任单位的联系,对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评。
  (三)对网民留言反映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编发网民留言办理情况通报,为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四)负责引导网民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五)调研、起草全市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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