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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7.展位费:

  标准展位:人民币4800元/3m×3m;

  室内光地:人民币420元/㎡;

  室外光地:人民币280元/㎡。

  (二)会议规模

  “第六届技展会”将安排1200个国际标准展位,其中中国境内900个,境外300个。

  (三)参展参会范围

  全省中小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

  (四)日程和活动安排

  1.日程安排:

  布展时间:6月26日-29日。

  开幕时间:6月30日9:00。

  展洽时间:6月30日9:00-7月3日16:00。

  2.技术交流及论坛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展要求

  1.参展企业条件:

  (1)参展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拥有国家、省、市或国外知名商标;

  (3)在行业中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行业带动性强;

  (4)特殊行业企业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认证。

  2.参展产品要求:

  (1)参展产品必须具备本行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具有产品特色、技术特色和服务特色;

  (2)产品有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有关标准;

  (3)食品类产品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医药类产品必须具有医药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批准文号;工艺品具有地方特色,具有代表性;

  (4)要求各市选择精密零配件、电子仪表、纳米材料等新材料类、生物医药、新型建材等一些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能代表山西中小企业发展水平的产品参展。

  3.推荐项目要求:

  山西代表团将收集汇总“山西省中小企业合作洽谈项目名录”,集中向中外客商进行广泛推介宣传,各市要认真做好项目、产品的筛选、推荐和组织上报工作。

  4.布展要求:

  (1)“第六届技展会”以集中的方式进行布展。省团负责整体布置,各市负责展位内的布展,包括展览图片的布置,展品、宣传资料的摆放等。

  (2)要求各市联络员、布展工作人员于6月26日前到会,6月29日12:00前布展完毕。

  (3)在“第六届技展会”期间要积极与各参展单位进行接触,开展经贸洽谈。会后要保持联络,开展经贸互访,切实推动我省中小企业与APEC各成员体之间的经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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