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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加强建设工地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加强建设工地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成建安监发﹝2010﹞17号)


各区(市)县安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近期,我市建设工地连续发生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却较为恶劣。2010年3月17日,锦江城市花园三期4号楼工程民工宿舍区活动板房失火;2010年4月4日,位于成都市府青路二段二号的财富又一城工程地下室材料库房发生火灾;2010年4月5日,十陵现代新居E地块宿舍区活动板房失火。针对近期几次火灾事故的教训,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把当前建设工地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立即对工地开展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重点检查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等重点部位,检查结果以工地为单位于4月18日前书面报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

  二、各施工现场要开展一次消防知识专题讲座,开展消防演练,使现场作业人员掌握使用灭火器材和设施,掌握灭火、救护以及逃生等知识,提高防火减灾能力。

  三、各施工现场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建筑装饰装修施工阶段的管理。在实施明火、电焊作业时,应按规定进行动火审批,要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煤气罐及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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