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潭佳园”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湘价函〔2010〕48号)
湖南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长潭佳园”销售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2]6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你公司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受委托开发定向销售的“长潭佳园”商品住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核定其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350元。具体每套住房销售价格由你公司根据楼层、朝向差价等因素确定,报我局备案。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做好与购房者购房资金的结算工作,严禁在规定的价格之外加收其它未经批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