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2010年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0〕547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建设。
  二、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31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抓紧开工建设,用好中央投资。
  三、本投资计划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一次性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等。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近期另行下达。
  四、要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市每月上、中、下旬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附件: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序号项目名称辖区人口
  (万人)
项目申请情况可研批复文号
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平方米)建成后业务用房总面积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