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积极推行就业、创业及农民工安置的价费优惠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对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及农民工转移安置收费减免政策,及时公布减免项目及减免标准:一是有财政拨款的执收单位涉及就业再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性收费,有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收取,没有最低标准的按现行标准的50%收取。二是档案托管由用人单位承担档案托管服务费,不得转嫁就业者负担,没有就业的由政府支付档案托管服务费。政府出资或政府与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收费,对再就业人员免收。三是继续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对创业人员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四是对参加就业前培训的,全免培训机构收取的就业前培训报名考务费,减免10%的学生学杂费或短训班收费。五是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组织机构代码标识证书收费对农民创业的由148元降至30元。认真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创业的价费优惠政策,开展对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坚决纠正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强制服务等行为,督促检查各项减免政策的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住房旅游和服务价格管理处)
(10)强化涉农价费监管,减轻农民负担。认真督促落实国家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等支农惠农政策,完善落实生猪市场调控预案,保障食品特别是粮食、猪肉生产稳定增长,引导和保护农产品价格适度合理回升。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和市场监测分析和价格监管,着力整治规范农产品加工和运输、农民务工创业、建房、结婚、上学、就医等相关价费,针对农产品收购方面存在的压级压价压秤和涉农乱收费行为,组织开展化肥、种子价格,粮食、烟叶收购价格,棉花、油料收储价格,以及农民建房、农机推广、农村有线电视收费等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农民减负增收。积极探索研究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中涉及的土地流转、农村水电路气建设和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农民合作互助组织发展等方面的价费问题,努力营造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有利于城乡统筹的良好价费政策环境。(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单位)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健全公开制度。根据《
行政许可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受理公民、法人信息公开申请时,严格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局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办理。(牵头单位:综合法规调控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