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机关效能
(6)进一步提高价费审批、许可效率。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将原一般价费审批时限按缩减三分之一的时间要求由30个工作日改为20个工作日(需进行价格听证和成本监审的,以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对价格许可时限规定予以重新明确,进一步缩短办结时限。(牵头单位:综合法规调控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7)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一是进一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企业工作,通过健全企业物价员制度、清理涉企价费、完善企业“缴费负担卡”制度、建立与当地大中型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挂钩联系制度、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等,为企业脱困增效提供服务。二是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了解企业需求、听取企业意见,落实各项涉企价费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三是要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对于企业来电、来信、来访或到本局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该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或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热忱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企业向我局申请价费事项或申请提供其他公共服务事项时,我局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与该申请有关的事项;对于涉企的价费审批和价格管理等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结。(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8)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结合价格工作的重点,对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价格政策问题、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可持续问题、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湖南发展方式转变等开展调研,形成翔实的调研报告,及时上报党委、政府,为领导决策服务。二是加强干部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开展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反垄断法律法规、价格执法、价格综合业务、行政事业性收费、基本药物价格和医药价格监管、电力价格、教育收费和成本监审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加大价格宣传力度。以湖南省设立物价机构三十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开展主题征文、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编辑纪念影集、在新闻媒体推出系列报道和开辟宣传专版、编印价格工作文集等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四是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组织演讲比赛、书法、美术、摄影比赛、文艺晚会和体育比赛等,达到陶冶情操、活跃气氛、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的目的。五是严格遵守《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的规定,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牵头单位:办公室(人事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