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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纪念湖南设立物价机构三十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纪念湖南设立物价机构三十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湘价综〔2010〕63号)


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2010〕17号)和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09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测评调查意见的函》(湘机关效能办函〔2010〕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2010〕17号)和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09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测评调查意见的函》(湘机关效能办函〔2010〕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 “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行政问责,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龚秀松同志为组长,冯跃文、赵跃辉同志为副组长,邵桂初、汤兹、罗懿、刘辉朝、郭志球、刘年来同志为成员的“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各级物价系统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跃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州)、县(市、区)价格部门应参照省里的做法相应成立“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

  三、活动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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