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200户重点用能企业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
(陕发改环资〔2010〕614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200户重点用能企业: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5月5日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节能减排统计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08)9号)要求,现将200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09年度200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与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相结合,考核同时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二、组织安排
省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节能监察中心实施现场评价考核工作。省节能监察中心组成六个考核小组分赴有关企业进行现场考核,每组负责23-37家企业。
三、考核时间
考核定于2010年6月8日至28日,每家企业现场核查工作原则上安排半天。
四、考核程序
1、200户重点用能企业进行2009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2、考核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现场查看、反馈初步评估意见等步骤进行现场评价考核;3、省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议,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五、考核要求
1、各企业按照《陕西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向考核工作组提交2009年度本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分析和说明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并附相关文件予以证明。各企业向考评工作组同时提交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四年的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6个附表:①节能量汇总表;②主要产品综合能耗指标情况汇总表;③2006至2009年节能技改情况汇总表;④2010年拟申请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节能技改项目情况汇总表;⑤企业2010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费情况核查表;⑥2006年至2009年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