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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津安监管急〔2010〕38号 )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中央驻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0〕63号)要求,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逃生、自救互救等应急能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多次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抢险救援、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等做出重要指示。为了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宣传应急管理政策,普及应急知识,进一步增强公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组织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此次活动既是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预防的有力措施。因此,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中央驻津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意义,负责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要把参加活动作为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应急宣传,做好事故预防的一项重要工作,亲自组织落实。同时,要明确工作部门和责任人,督促基层单位和本区域企业参加活动。

  二、结合实际,狠抓基层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和总工会,要把推动无主管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以推动基层、班组为活动重点。各企业在组织员工参加竞赛活动的同时,特别是要结合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实际情况,狠抓在基层、班组、岗位的落实工作。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的培训,特别是对高危岗位员工的培训,确实做到每位员工知道本岗位的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风险,熟悉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掌握发生事故时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和技能,学会使用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并通过岗位的实际操作演练,确实收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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