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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各区(市)县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励的通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各区(市)县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励的通知
(成建委发[2010]262号)


办公室各区(市)县建设局:

  根据市建委《成都市区(市)县2009年建设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成建委发〔2009〕814号)和《关于2009年度区(市)县建设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成建委发〔2010〕55号)精神,获得目标完成先进单位的,可按人均两个半月的工资额对职工进行奖励;获得目标完成优秀单位的,可按人均两个月的工资额对职工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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