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浙教工委〔2010〕7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党组、省委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要求,巩固和发展高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夯实高校党组织建设基础,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高校基层党组织是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政治保障。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高校基层党组织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职责。随着高等教育发展提高和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二级学院(系)日益成为承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办学职能的主体。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二级学院(系)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事关党对高等教育的坚强领导,事关高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2.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近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党内民主稳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得到改进,一支专兼结合、敬业高效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比较好的发挥。
3.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不少不适应。随着我国和我省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二级学院(系)党政共同负责机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育人中心工作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基层党支部规模过大,设置不够科学;有的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单一、陈旧,难以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有的党员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的高校基层党务工作力量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勇于探索,善于创新,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