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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0〕2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平稳顺利地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18号),建立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本区县、本部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统计时间截止到每月底。
  二、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截止到5月31日前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局。从6月份起,将每月的进展情况在下月10日前报送我局。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统计有关数据,按时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统计表报送我局。逾期未报的,统计结果视为零。我们将对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研究,定期向局领导汇报,按月对全市情况进行排名,并将统计结果通报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分管领导。
  联系人:张洪胜;联系电话(传真):83605568

  附件: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O一O年五月十日

  附件
  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  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应开展岗位设置工作的事业单位总数(个)

 

应设置岗位总数(个)

 

是否已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已完成方案核准的事业单位总数(个)

 

已完成核准的岗位总数(个)

 

已按照核准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兑现工资的单位总数(个)

 

已按照核准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设置完成的岗位总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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