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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必要性评价:联盟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是否体现所在产业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有利于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产业核心技术标准,支撑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

  (三)创新目标评价: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是否明确,研究方向是否属于产业发展共性技术或关键技术,技术路线是否切实可行,能否达到预期目标。

  (四)实施方案评价:联盟的组织管理体系、联盟内部协议、管理制度、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等是否合理。

  (五)运行机制评价:是否建立有效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利益保障机制,稳定的长效合作机制,开放共享发展机制等。

  (六)综合实力评价:联盟牵头单位要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应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学或科研机构应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联盟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技术创新已有较好基础,要拥有共享的研发平台、科研设施以及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研发团队和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

  (七)经费预算评价:主要联盟单位是否具备较强的筹资、信贷能力,对项目研发经费投入、组建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价。

  (八)成果效益评价:对预期取得的成果、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及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 省科技厅根据专家意见,研究确认符合条件的联盟试点。

第四章 联盟的支持

  第十三条 经省科技厅批准开展试点的联盟,在联盟先行投入的基础上,省级科技计划和湖南省产学研结合专项将按照有关规定择优支持联盟开展重大产业技术创新活动。

  第十四条 支持有条件的联盟整合相关成员单位优势,围绕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集成产学研各方力量组建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科技创新研究。

  第十五条 支持联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组织联盟成员单位承担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带动相关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在更高起点上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第十六条 鼓励银行、创业投资机构参与联盟,向联盟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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