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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二)设站单位需制订合理、清晰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对进站特派员提出明确的工作任务,设立合适的特派员工作岗位。

  (三)工作站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企业(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问题,并组织特派员创新团队进行攻关,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合理,配套资金落实。优先支持国家863、支撑计划等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在广东产业化。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

  (四)工作站要建立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长效合作机制,积极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力量,特别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共建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支持方式。根据今年试点工作的计划,省部产学研办、省院合作办将重点扶持30个左右的工作站建设,对工作站凝练的科技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每个工作站仅限申报1个项目)。

  五、申报程序。申报今年工作站试点的企业和机构,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认真填写《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书》和《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项目可行性报告》,在线打印各一式5份(可复印),送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成果推广处(市民中心C区4049)。

  六、省部产学研办、省院合作办将组织专家对工作站建设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或考察论证,择优给予支持。

  七、申报截止时间

  工作站及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5月10日下午5点,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5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工贸信委:

  徐秋林,82002477,yffs08@163.com

  胡怀江,82002176

  省科技厅:

  黄嫣然,020-83163943,huangyr@gdstc.gov.cn

  张寒旭,020-83163382,zhanghanxu8411@163.com

  陈建敏,020-83163383,chenjm@gdstc.gov.cn

  附件:1. 《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书》(略)

  2. 《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略)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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