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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推进《新版病历书写规范》和《电子病历》的应用。制订《深圳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准入标准》、《深圳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使用规范》、《深圳市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等,修订和更新医院核心制度,使其适应形势、反映医改成果。
  二、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制定《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含广东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优先采购和使用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和药物安全使用。
  (二)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配合市药品监管局加强药品质量监管,按计划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检,完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网络。
  (三)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协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基本药物应用的监督和指导。抓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宣传、操作培训、监测评价和绩效评估工作。
  三、推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一)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均衡布局。实施《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0-2015年)》,提高特区外四个区的优质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完善专科医院布局。
  (二)制定引导社会力量办医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医院的转制。引导社会资本在深优先举办专科医院和开发特需医疗服务,优化不同医疗机构有序竞争的环境。
  四、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
  (一)制定实施十大优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在国内外选拔医学领军人才,督促所在单位为其提供配套的项目经费、工作平台和服务团队。
  (二)组织实施全市医学重点学科(专科)期末综合评估。
  五、推进医疗卫生合作和科研工作
  (一)深化深港医疗合作。推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滨海医院)合作项目,按照国内第一流的医院和中国公立医院改革的样板医院的设计目标,完成董事会、医院管理委员会等管理架构建设。
  (二)加快推进深莞惠三地医疗卫生合作。按照《深莞惠三市医疗卫生紧密合作框架协议》,推动“120急救体系建设”、“一证通”、“一单通”等6个方面合作内容的实施,提高我市公共卫生和公立医院辐射和服务珠三角东岸的能力。
  (三)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出台《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系统科技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等规章,促进卫生计生科技发展。
  (四)加快推进深圳市医学科学研究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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