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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余府办字〔2010〕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日,我市突降暴雨,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还有强降水过程。国务院应急办、省政府办公厅已就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下发了紧急通知。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落实国务院应急办、省政府办公厅的指示精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防范灾害,减轻影响,加强预报,妥善处置。现就切实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强降雨过程,及时研判可能发生的灾害和影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抗灾责任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应对措施,及时转移受灾地区群众,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防范

  要针对此次灾害性天气过程,组织指导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单位和广大群众做好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灾害防范准备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要加强监测和巡查,做到群防群控。要加强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切实落实洪涝灾害防范措施

  要认真做好重点堤段、病险和在建水库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科学组织江河洪水调度,统筹调控水库、堤防、蓄滞洪区。水利部门要加强城市防洪准备,检查城防堤坝,排除病险情况,避免发生灾害。

  四、努力减轻灾害对农业和基础设施的影响

  受前期多雨天气影响,目前部分地区内涝严重,要及时组织排涝,减轻灾害。要及早防治病虫害,努力减少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要防止灾害性天气对铁道、交通、电力、通信等设施的影响,确保运输、通信、电力安全运行。

  五、加强监测预警预报

  气象、水利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和汛期发展变化情况,加强灾害性天气及汛情、水情的预测分析和会商,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对局部地区可能因强降雨等造成的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和重大汛情要做到滚动预报。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准备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媒体要支持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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