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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防局新余市开展庆祝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六十周年暨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活动内容

  ㈠人防知识有奖问答。以《新余日报》为载体,刊登100道防空、防灾、减灾以及应急避险技能知识题。有奖知识答题范围如下:

  1.《人防教育中学知识读本》;

  2.2009年至2010年《中国人民防空杂志》;

  3.人民防空知识;

  4.防灾避灾知识。

  ㈡防灾减灾宣传。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江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民防局编印的宣传手册;防灾减灾和应急避灾知识;

  四、职责分工

  ㈠防灾减灾宣传

  1.媒体宣传(时间:2010年5月10日至14日)。由新余电视台负责播放庆祝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六十周年、防灾减灾专题教育宣传片,并在黄金时段播发防灾减灾公益字幕;新余日报、新余广播电台、新余政府网、新宣网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防灾减灾知识;向移动电话用户发送宣传短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工信委、新余日报社、中国电信新余分公司、中国移动新余分公司、中国联通新余分公司)

  2.学校教育(时间:2010年5月12日)。通过组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专题讲座、防灾演练、板报宣传、图片展览等形式,在全市城区各中小学开展一次庆祝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六十周年、防灾减灾活动,重点宣传介绍地震避险、校园安全、交通安全、卫生防控等应急避险知识,并组织开展防震疏散演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民防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科协)

  3.街头宣讲(时间:2010年5月12日9:00-16:00)。由有关单位在洪客隆广场等人员密集地区,举办庆祝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六十周年、防灾减灾知识图片展和街头咨询活动,向市民群众发放科普宣传资料,为广大市民群众解答防灾减灾知识。展览图片和宣传资料由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行制作印刷,每个单位制作展板2块,宣传资料500份。组织宣传车,分别在城北、城南、高新区、仙女湖区播放相关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市民防局、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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