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0年3月31日)
11月9日省政府在广州市召开2009年全省冬季防火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广东省消防工作情况,部署全省冬季防火工作。宣布对全省30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予以摘牌并对我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龙岗区龙岗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给予表扬。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消防实际,特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防工作的落实,市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余新国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学斌担任,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许东平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联系人:黄海,联系电话:84465837)
二、工作目标
冬季防火工作的重点防护期从2009年11月1日起至2010年2月28日结束,在防护期内,努力实现“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本遏制”的工作目标,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坚决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组织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检查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专项整治和我市2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深入排查纳入对象的各类场所,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不漏一家、不留盲区、不存死角,凡是由于排查不认真、检查不到位而疏漏重大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排查出隐患严重的重点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通过蹲点指导、重点督办、以点带面、全力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市政府已与各区政府分别签订了《深圳市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区政府要对照责任目标,结合今年部署的高层和地下建筑、临时违法搭建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层层组织验收,逐项检查完成情况,查缺补漏,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年底省政府将对我市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