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
5、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二)我办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发生损害群众利益或队伍建设情况。
(三)我办被安排参与“民心桥”节目工作情况。
五、工作安排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查找不足、整改落实、总结评议四个阶段,从3月底开始至12月结束。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我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或4月初)
召开全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会议,邀请市政风行风评议组第五评议组成员参加,向全办干部职工传达《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布置我办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安排。我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要通过深圳政府在线予以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查找不足阶段。(4月至6月)
1、自查自纠。各处室结合本处室工作,对照评议内容,自行查找本处室存在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处长亲自负责,查出问题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上报办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决定处理方式。年终各处室要就自查自纠情况向办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听取服务对象建议。年内召集两次专门会议,听取我办服务单位(包括驻深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各金融行业协会)对于我办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查找我办在开展金融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
3、听取评议小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评议小组监督。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至11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我办的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我办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总结评议阶段。(11月底至12月)
年底总结我办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向评议组汇报一年来政风行风建设,查找不足以及整改落实情况,接受评议组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处室要充分认识民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民评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推进各项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摆上议事日程,把民评工作有机统一于政府绩效评估管理长效机制中,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