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点建设城市管理网格化应用示范工程,由福州市政府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信息化局配合。
6.民生保障类。实现对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环节全过程智能化监控,追溯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信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控制。
近期重点建设肉品安全追溯应用示范工程,由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信息化局配合。
7.环保节能类。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空气质量、城市噪音、电力等实施自动化监测,为政府强化对环境、生态以及企业节能减排的监测与控制提供有效手段,促进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
近期重点建设智能电网应用示范工程,由省电力公司负责、省信息化局配合。
8.安全监控类。重点在矿山、危险品生产企业等领域实施安全智能监控,促进业务精细管理、安保预警、防灾减灾、整体防范控制、联动指挥等环节一体化的形成,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近期重点建设煤矿安全监控示范工程,由省安监局(煤监局)牵头,省联通公司等通信运营商和省信息化局配合。
9.公共服务类。围绕政府公共服务内容,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电子档案管理、校园智能管理和智能化健康监测、病人及残疾人生活服务、老人和儿童监护等,建设智慧服务型社会。
近期重点建设校园智能卡应用示范工程,由省教育厅牵头,省电信公司和省信息化局配合。
四、加快福建省物联网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引领产业发展
建立福建省推动物联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完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政策、资金、市场等各方面资源,向物联网产业倾斜,全面指导、推动物联网发展,包括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和产业发展工作。将本方案纳入福建省“十二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物联网相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加大对物联网信息涉及到的国家安全、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
(二)示范带动,培育市场需求
学习借鉴国外、省外成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瞄准国内外成熟技术,以示范项目为载体,加大市场培育力度,促进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物联网主管部门、行业运用部门、行业协会、通信运营商、技术设备提供商以及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等各方紧密联手,协力推进。对与国计民生相关、应用效益明显、对我省产业推动作用大、且先行先试已有成功案例的物联网应用项目,有关方面要给予充分重视,采取有关政策倾斜一点、政府财政扶持一点、运营商参与分摊一点、软件、设备提供商和系统集成服务商优惠一点等措施,推进应用项目示范建设。充分利用“6?18”、“9?8”以及国外、省外各类展会,开展我省物联网技术应用展示和项目对接活动。支持有关地市设立物联网技术研发专区,支持物联网示范区和重点企业建设物联网应用体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