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继续深化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 严格规范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为,加大源头监管力度,执行责任倒查制度;依法依规设站,加强站(点)管理,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畅通;加强水上执罚执收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公路和水上“三乱”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以收代纠、收费罚款放行等违规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建立公路和水上“三乱”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一票否决制度。
6.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摸清“四项资金”的底数和流向,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社保基金监管要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实现基金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住房公积金监管要积极推进归集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提取审批管理、打击骗取套取行为,积极推进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监管;扶贫专项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下移检查重心,加强长效监管,健全和完善资金项目化的制度规定;救灾专项资金监管要加强专项审计,实现常态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三)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省直有关部门和行业要按照中央和省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加强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以窗口单位为重点,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制定优质规范的服务公约、加强行业自律。
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价体系,明确评议主体、深化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式、增强评议效果。建立加强日常评议的制度和办法,将年终考评一锤定音的静态评议转变为动态评议,切实做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县(市、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及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等作为重点评议对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严格落实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上线制度,规范“热线”的预案报送制度、办理责任制度和反馈制度等,进一步健全群众投诉的转办、督办和反馈运行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热线对接,畅通全省范围的纠风信息渠道、群众投诉举报和处理体系。办好《纠风?效能之窗》,进一步发挥其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的阵地作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