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持续深化六项治理工作
1.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全省独立统一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网络平台,健全监管体系、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继续完善医用耗材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落实,开展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价格监管、切实降低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以“方便、周到、安全、满意”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二级以上医院实现门(急)诊“一卡通”,方便患者就医;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教育,不断完善医德考评体系,规范服务行为,促进行业风气转变;大力推进“五位一体”医患纠纷处置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继续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加强医药广告审批和发布的有效监管。
2.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特别是县(市、区)教育配套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积极督促有关部门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违规借读引发的乱收费;修订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全面开展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假整顿、走过场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进一步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点评制度,建立健全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3.继续深化治理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继续做好各级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四脱钩”工作,规范离退休人员在行业协会的任职行为;积极推行“三项评估”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行业协会进行认真梳理和筛选甄别,引导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重组、注销登记,或依法予以撤销登记;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发展;坚决查处和纠正行业协会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强制服务等行为。
4.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推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重点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开展全面治理和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环节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供应充足、价格可控;继续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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