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建省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0〕14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建省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福建省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今年初视察福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进一步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先行先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1.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中央和我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全面开展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的清理和检查,摸清强农惠农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及虚报、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并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着力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以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村级组织乱收费及土地征用补偿费兑现不到位等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重点监控、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农民隐性负担问题,维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