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一)抓好资金落实。居住小区绿化所需资金,凡列入旧区改造计划的,自改造资金中列支,由旧改办督促落实;属开发项目的,由开发商负责落实;其它由辖区政府负责筹集。单位庭院绿化所需资金,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二)搞好技术服务。市、区两级园林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抽调精干人员,做好技术督导监管,加强跟踪服务;继续组织开展无偿供苗、设计咨询等社会绿化服务活动,扩大无偿供苗的范围和数量,丰富技术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严格督查奖惩。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对174家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实行日调度、周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各区、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6月上旬,由市城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验收,评定等级。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社会绿化优秀、达标单位(小区)和先进组织单位给予奖励;对绿化不达标的小区、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和谐社区、优秀社区、文明单位和明星企业等评优活动资格;对确实不能完成绿化任务的责任单位,按2000元燉平方米的标准交纳易地绿化补偿费,由园林部门代为绿化。要严查绿化违法行为,对违反绿地规划,侵占绿化用地,建设商业房、办公房或居住房、停车场、硬质广场等行为,统一拆除,还绿于民。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特别是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倡导绿色文明、共建绿色家园”的宣传主题,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社会绿化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宣传、颂扬爱绿护绿建绿的典型事迹和先进单位、个人,对行动迟缓和绿化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破坏绿化的现象果断曝光,营造全民爱绿、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社会绿化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件:2010需完成绿化达标任务的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名单
二Ο一Ο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0年需完成绿化达标任务的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名单
一、2010需完成绿化达标任务的单位庭院名单(110个)
奎文区(4个)
2009年未达标名单(2个):潍坊市联合润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潍坊银燕工具有限公司。
2010年新增达标任务名单(2个):山东广潍汽车文化博览园一期、春晖园康老中心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