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松花江哈尔滨市城区段过江浮桥周边水域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
(哈政发法字〔2010〕13号)
为保证松花江哈尔滨市城区段过江浮桥周边水域的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松花江哈尔滨市城区段过江浮桥周边水域安全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松花江哈尔滨市城区段过江浮桥夏航期车辆通行时间为早7点至晚19点,船只通航时间为晚19点30分至次日早6点30分。
二、在松花江哈尔滨市城区段过江浮桥上下游各500米内,禁止野浴、打渔、划船等水上活动。
三、各类小型船舶通过浮桥通航孔时,应加强了望,服从浮桥管理人员的指挥,上下游航速不得超过每小时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