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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工商企〔2010〕6号)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10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规定》、《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其中商号连续使用满4年,起始时间应于2006年6月30日前已登记使用。申请认定浙江省知名商号的企业应当依据《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材料,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按照(浙工商企〔2008〕7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http://www.zjaic.gov.cn)、浙江省企业商号保护协会门户网(http://www.zj-tradename.com)下载(或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并填写《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申请书》(附件一),按要求向登记机关提交申报材料。省局登记的企业可直接向省局提出申请(住所地在杭州地区以外的股份有限公司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

  (二)各市局应当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材料完备且符合条件的,由市局汇总后,填写《2010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二)后,以市局名义于7月31日前报送省局(书式汇总表与电子稿一并报送)。

  (三)省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和核实。材料完备且符合条件的,依照《浙江省知名商号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规则》,提交浙江省知名商号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省知名商号认定工作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通过政策宣传、上门走访、服务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申报知名商号,确保知名商号认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格条件,认真审核材料。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法》,掌握好认定条件、提交材料、申报程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认真审查申请材料,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把好审核关,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要把握好申报知名商号的企业必须具有“其他企业的商号与其商号相同或者近似,已经引起公众误认、误解,并可能损害其利益”的情形。同时还应当符合商号连续使用已满四年、并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较高的市场认知度和信誉度等五项条件。省局对各市推荐知名商号企业的质量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三)落实措施,依法保护知名商号。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名称库的建设,严格按照《规定》、《办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企业商号和知名商号相关信息。对认定的2009年度省知名商号要及时录入,认真落实知名商号保护措施,在全省各登记机关跨行业、跨地区实行排他性保护,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胡振华;联系电话:88383388-6031

  附件:1.《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申请书》

  2.《2010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申报汇总表》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一
  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申请书

  企业名称:            (盖章)

申请人须知

1.填表和提交材料前,应当认真阅读《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办法》,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提交的材料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4.提交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

5.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表格和签字。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申请认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申请书》

2

其他企业商号与本企业商号相同或近似,已引起公众误认误解,可能损害其利益的证明材料

3

企业所在地县以上统计、税务等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服务)额、税收情况的说明

4

省以上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同行业中排位情况的说明

5

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质量技监、安全监督、劳动保障和税务等部门出具的企业近四年安全生产、合法经营等情况的审查意见

6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出具的企业近四年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消费者投诉情况的证明

7

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近四年信贷信用情况的证明或工商信用登记证书复印件

8

设在外地的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资关系证明,设在外地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外地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委托代理其产品或服务的有关协议、证明

9

企业最初使用该商号的证明

10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1

其他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商号

 

商号使用

起始时间

自 年 月 日始

企业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申请认定理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企业提交的文件、证件目录

序号

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

  
  
  
  
  
  
  
  
  


  
       企业近四年安全生产、合法经营等情况的审查意见

环境保护

部门审查

意  见

年   月   日  

质量技监部门审查

意  见

年   月   日 

安全监督

部门审查

意  见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

部门审查

意  见

年   月   日 

地税部门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国税部门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企业申报浙江省知名商号审查认定意见

核实意见

 

 

 

          登记机关(章)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评审意见

 

 

 

            年   月    日

认定意见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2010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编 号申报企业商号企业名称  登记机关成立时间商号使用起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主营)商号被侵权情况销售(服务)额(万元)纳税额(万元)近四年有无违反安全生产、合法经营等情况近四年信贷信用或工商信用情况产品销售(服务)覆盖面全省同行业中排位情况其他(省以上荣誉)
2007年2008年2009年2007年2008年2009年环保部门质监部门安监部门劳动部门税务部门消协部门
合计地税国税合计地税国税合计地税国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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