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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意见


  (六)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规划局等部门,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规模。2010年全市10区计划出让商品住房用地5平方公里。

  (七)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三旧”办、规划局,合理增加中心城区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进一步改善土地供应布局。2010年计划出让位于中心城区的商品住房用地约2平方公里。

  (八)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规划局,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进一步优化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九)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快完善我市限价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和销售管理政策,创新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模式,鼓励和规范企业提供符合规划要求的自有存量土地用于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充分发挥限价商品住房对于解决“夹心”阶层住房需求和调节房价的作用;要采取措施加快在建未售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建设和销售;要会同市“三旧”办、规划局等部门,抓紧做好限价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工作。2010年计划储备供应限价商品住房用地40公顷以上,建成后可供应限价商品住房约1万套。

  四、规范商品住房开发建设,促进住房二、三级市场发展,增加有效供应

  (十)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规划局、城乡建设委等部门配合,全面清理已出让的住房建设用地,对其中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项目,合理制订动工、竣工和销售期限,约束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开发建设和销售,加快形成商品住房的实际供应。

  (十一)市国土房管局、出租屋管理办要推动存量商品住房网上放盘、网上交易,构建安全、便捷、信息对称的存量商品住房销售和租赁平台,促进存量商品住房资源流转,培育和壮大住房二、三级市场,进一步构建均衡发展、结构合理的住房一、二、三级市场。

  (十二)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的行政许可,简化办事流程,缩短项目审批办理时间。市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要加强衔接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并联操作的审批平台,提高行政服务办事效率。

  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十三)市国土房管局和市住房保障办要在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2008年调查在册的全市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任务,其中,在2010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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