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意见
(穗府〔2010〕1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精神,遏制房价过快增长,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稳定住房价格的职责

  (一)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切实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是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我市必须坚持住房分配制度市场化改革方向,实行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两手抓”,针对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积极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和消费体系,解决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二)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全面领会国发10号文等一系列政策的精神内涵,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市国土房管局要牵头抓紧制订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加强住房保障的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房地产税收和金融政策,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市国土房管局、金融办要积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严格落实国家差别化的住房金融调控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四)市国土房管局、金融办要根据市场动态和未来调控成效,在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得不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研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购房套数等临时性措施,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

  (五)市地税局牵头,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涉及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调节的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三、多渠道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规模,调整供应结构和布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