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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制订的《晋城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六日

晋城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新闻出版局<山西省“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101号),结合我市农村文化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家书屋工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问题,改善农村文化环境,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建设任务

  巩固完善2008年已建的162个农家书屋的功能,2009年完成900个农家书屋建设任务,2012年,农家书屋覆盖全市所有的行政村,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扶持、社会募集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网点遍布全市”的农家书屋体系,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新格局。

  各县(市、区)文化部门要积极组织乡(镇)选址申报,选点布局要根据“先易后难、集中连片”的要求,增强书屋建成后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努力形成集聚效应。经实地考察审核后,向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推荐定点村;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复审后,将复查意见及申报材料汇总后报省新闻出版局。

  三、建设标准

  (一)“农家书屋”的场地要按照统一式样布置门面,设有免费看书和租借区域,有专门的书架、书柜和看书桌椅。出版物配备主要包括适合当地群众阅读的“三农”读物、时政法律、医药卫生、计划生育、家电及生活常识、社科文学、少儿读物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每个书屋配备图书不少于15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农家书屋”面积应在30平方米以上,每天开门时间不少于6小时。“农家书屋”还应该符合《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新出发〔2008〕865号)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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