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0]3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江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深入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事关我市未来长远发展。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和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11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科学分析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要充分反映市委市政府提出实现江门大发展的思路要求,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抓住战略重点,把握前进方向,探索有效途径,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一要坚持科学发展。编制“十二五”规划要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充分反映我市建设绿色江门的新举措,按照统筹兼顾原则,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按照创新驱动的要求,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从解决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创新发展模式,深入研究我市产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谋划好“十二五”期间的重大事项及产业布局。要按照发展低碳经济、建设绿色江门的要求,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途径,积极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为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