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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中共河北省教育厅党组印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中共河北省教育厅党组印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教工委[2010]4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党委(工委),省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组织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中共河北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工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深化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纲要,促发展,创先争优上水平”为主题,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以“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从本地本学校实际出发,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推动教育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生动活泼地开展党建活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实践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获得较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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