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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机械制造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提升生产安全水平。要根据当地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变化趋势,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较高、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企业。总结推广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激励惩处机制,引导更多企业自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形成自我发现、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良性机制。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分类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当地机械行业特点,针对机械制造产业链长、行业门类广泛、生产经营单位众多、工艺复杂、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安全生产现状,掌握安全生产特点。要制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针对性措施,积极探索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类指导。要按照国家有关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不同行业的安全监管任务,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监管机制,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机械制造企业从设立到运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形成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力争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分类监管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五、着力控制事故风险
  我省机械制造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重点,是预防和减少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认真研究治理办法,落实防范措施,配备防护装备。要研究制订“科技兴安”的扶持政策,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科技攻关,解决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的共性技术问题,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加快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从技术上减少危险源,降低危险程度,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要认真研究引发事故的深层次技术和管理机理,把握机械制造领域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基础工作抓起,通过减少各类小意外、小事故,控制各类事故风险,降低事故发生概率,进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
  六、不断提高源头管理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利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教育和舆论监督等手段,加强对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在保障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严格落实企业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以探索创办民工安全学校等措施为突破口,认真落实机械制造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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