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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08年,我局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纪检监察、人事等多部门配合,着手编制地方税务信息目录和指南,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要求凡是运用“两权”办理的与群众和纳税人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公开的事项,我局都将之向社会或内部全面公开。
  1.行政审批方面。一是严格按减免税审批程序公开减免税政策、要求和标准,公开办理。对纳税户的减免税申请,实行由专管员和分局初步审定后,报税政科审核后,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和批准权限决定减免或上报。二是严格按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公开处理税收违法违规案件。向纳税人公开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款缴纳、偷逃抗税等方面违法违章处罚的依据和标准。在向纳税人下达处罚意见书、处罚通知书和强制执行过程中,详细告知纳税人有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等权益以及申请法律救济的手段。在今年的执法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纳税人不明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引发行政诉讼。
  2.税务管理方面。一是公开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款征缴及减税、免税、延期缴纳税款等事项的具体程序和手续,如办事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办事所具备的资质、手续、证照、时间、地点、款项数额对象要求等条件。二是公开“双定”定税。对纳税人比较敏感的个体定税,实行“阳光评税”,先由纳税人自评,再组织个协和纳税人代表互评,再报分局和征管科审核后,确定合理的“双定”定额,张榜公布和下定税通知单,最后按月公开税款缴纳情况,公开定税消除了“黑箱操作”,减少了征纳矛盾,杜绝了收“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三是将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经营户的名称、基本情况、减免税额在办税服务厅的醒目位置定期公布。
  3.内部管理方面。一是公开公务员录用、人员选调、竞争上岗、评比考核、工资调整等人事情况。二是公开财务收入、固定资产的处置、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及分配、基建工程招标、房屋分配、车辆管理等情况。三是公开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
  (四)公开让公众更了解支持地税工作。
  为更好地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每季由办公室、监审室、人教科牵头,开展政务公开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局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税务所(分局)也设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及时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市局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纳税户中聘请20多名特邀监察员,市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和各县(市、区)局也相应聘请了多名特邀监察员请他们对我局政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并设立投诉窗口、监督箱和举报电话。从社会各界的反馈情况来看,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基本达到了使群众了解地方税务,加强地方税务建设,树立我局“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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