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各税务所(分局)统一设立了内容齐全、简单明了的政务公开专栏,专栏的基本内容包括:地税机关的工作职责权限;税务工作人员的职责、服务行为标准和服务承诺;窗口开票的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税务登记证办证、验证、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违法违规处罚通报等。
(2)设立电子公开屏。我局从十分有限的经费中挤出10多万元,在有条件的三个税务分局设立了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器,利用高科技公开税务政务。
(3)编印税收宣传资料、手册。印制《地税纳税须知》、《文明办税八公开》、《地方税务局行政许可项目》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分发给纳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4)设立税收咨询窗口。每个税务所(分局)选出一名业务精湛、综合素质较高的税干担任咨询员,在大厅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和业务咨询。同时实行所长(分局长)值班制,为纳税人及时解答办税中遇到难题,消除纳税人的疑惑。
2.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如我局加大税务信息宣传力度,积极撰写和投稿,全市地税系统多篇稿件被政府部门和报刊采用,其中,政府部门1至9月采用21条(篇);1至11月,《广西日报》1条(篇),《贵港日报》46条(篇)。贵港电视台还多次到我局进行采访报道。5月21日,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朱伟明率班子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到贵港广播电台,在“阳光热线”上与广大群众交流,进一步公开地方税务信息,并解答了群众提出的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办税程序、房地产税收等方面的问题。
3.利用税法宣传活动进行公开。组织税干深入农村,在建设扶贫联系点桂平市理竹村,以村支两委和学校为龙头,通过文艺演出和抢答赛的形式,将涉农税收政策送到农户手中,积极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4.采用多种形式对内公开。一是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公开全局性的重大决策情况,如机构改革、征管范围划分等都通过召开全局干部大会进行公开。二是实行公示制度。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采用先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再由相关科室核实,最后由局党组集体决定的方式。如人事任免。发展党员等实行公示制度,体现了公正、公开、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责任明确到位。
2008年,我局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审室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其他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务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税务分局和机关各科室的整体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的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公开事项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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