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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图书进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文志  马山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廖永新  隆安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韦 茵  邕宁区副区长

  阮冠三  良庆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联系电话:0771-5530562,办公室主任由张伦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于维钢同志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向领导小组汇总上报工程进展情况。

  (二)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财政“图书进乡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图书进乡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农村书屋”的选点、初审和报批,组织“图书进乡工程”所在行政村的图书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负责日常业务的指导,定期考核“农村书屋”的运行及管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进展情况。

  五、建设原则

  坚持政府组织建设、农民自我管理、免费提供服务、创新机制发展、确保正常运行的原则。各县区要选择较为边远、交通不够便利、当地农民文化比较贫乏、落后的村委会所在地或附近的村庄,依托现有的党员电教室、村民文化室等场所建设“农村书屋”,存放受赠农业科技书籍。原则上一个边远的行政村只设一个“农村书屋”,要确保“农村书屋”有专人管理、不增加农民负担、方便农民阅读。

  六、建设标准

  (一)由市财政局负责通过招标的方式,落实100个边远行政村“农村书屋”所需的书架、桌椅等设施的配备工作。

  (二)原则上按每间“农村书屋”可供借阅的图书不少于1500册,报刊 5至 10种,音像制品 100张(盒)的标准进行采购和配送。

  (三)“农村书屋”书架要统一规格标准:高2米、宽1米、厚0.3米,分成6层,下层离地面0.1米。每个书架大约展书410多册,每个“农村书屋”至少配备书架3个(双面)。

  (四)每间“农村书屋”要求配备阅览桌不少于4张(长1.6米,宽0.55米),椅子不少于16张。

  (五)“农村书屋”要统一标识、标牌制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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