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进万家宣传活动”,大力倡导自觉婚检、为家庭负责、为后代负责、为社会负责的社会新风尚。开设专题和专栏,以婚检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为重点,广泛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的意义。举办讲座和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咨询等活动,宣传婚育知识,树立文明、卫生、科学的婚育观念,提高群众对婚检必要性、自觉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努力,形成个人重视、家庭关心、社会关注婚检的良好氛围,使意愿结婚的男女双方由“要我婚检”变为“我要婚检”。
(三)明确职责,做好服务。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各县区要由民政部门牵头,卫生、财政、计生、广电、司法、物价、妇联、团委、残联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做到密切配合,热情服务,共同推动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1.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婚姻登记窗口的作用,在婚姻登记场所放置有关婚检的版报、张贴标语和宣传挂图,播放婚检知识宣传光碟,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要承担起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的责任和义务,向结婚登记对象宣传婚检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做好《免费婚检申请表》的申领工作;动员和告知结婚登记当事人到指定的婚检机构进行婚检,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结婚登记对象自觉接受婚前医学检查。
2.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免费婚检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免费婚检工作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培训婚检专业人员;考核婚检效果;指导和督促婚检单位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出免费婚检工作细则;要督促婚检机构配备优良的医疗设备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医务人员,达到婚检质量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注意保护受检者的个人隐私;要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下,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把婚前医学检查质量关,成立婚前医学检查技术专家组,对婚检工作进行指导、咨询、转诊。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和评估内容;规范婚检项目,努力为婚检对象提供便民服务;组织医疗机构做好申领《免费婚检申请表》和婚前医学检查知识材料编印和宣传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将本项目的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量及工作进度及时下拨资金,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审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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